
承載芯:承載芯應由一束或多束母材相同的絲束纏繞而成 (絲束的小纏繞圈數為11 圈),絲束在末端連接形成無極束,各絲束纏繞方式應相同,確保均勻承載,任一搭接接頭至少相隔四圈絲束,在每一接頭處多纏一圈作為補償;
封套:封套應由母材相同的纖維絲編織而成,纖維絲材料 與承載芯相同。封套的半成品封套兩端交疊,縫在一起,在切割時, 應保證封套的兩端纖維不松散,若采用熔斷法下料,確保不影響承載 芯強度,對封套材料進行處理,形成封閉表面;
縫合:柔性吊帶縫合線的材料應與封套和承載芯的母材相 同,使用帶鎖邊的縫紉機進行縫合;
有效工作長度(EWL):將柔性吊帶水平放置,并用手拉直, 這時用分度值為lmm 的鋼卷尺或鋼直尺測量,其有效工作長度(EWL) 偏差不應超過名義長度的2%;
極限工作載荷:對于某一組合形式或使用方式,柔性吊帶 或柔性組合吊帶的極限工作載荷(WLL)應等于垂直提升時柔性吊帶 的極限工作載荷乘以相應的方式系數M;
破斷力:按規定進行試驗時,柔性吊帶的最小破斷力應為 倍極限工作載荷,而封套的最小破斷力不低于2倍極限載荷。
